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暨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作者:安全生产部 浏览次数:2564

分享到: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和总局有关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集团公司将在“安全生产管理专栏”网站和“安全之家”微信公众号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宣传,请各单位积极将本单位活动向集团公司推荐,形式要图文并茂,也可采用视频短片形式。

三、立足现场,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各项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融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联动安全生产检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总结经验,筑牢防线。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在此次活动基础上,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线,编制安全文化宣传手册,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内容。各单位要助力主业,积极参与、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要注重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对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党员身边无事故”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组织观看国家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微视频、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系列宣教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有力维护集团公司安全稳定局面。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活动方案,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9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

联 系 人:李智飞

联系电话:010-53296157

电子邮件:lzf@geniuses.com.cn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